西南交大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07-12 11:17:23 来源:彭云 分类:学院通知公告 阅读量:

西南交通大学二○一一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西交校职改[2009]1号)文件规定及学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二○一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历、资历条件的说明

1.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以学历证书的原件为准),对当年参加博士答辩的,取得答辩决议书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最终未获博士学位者,则取消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3.2011年8月31日以前达到实际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申报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指标投放原则

二○一一年指标投放原则为:综合考虑学校未来的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动态平衡要求,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参考各单位的核算岗位总量和现有在岗人员总数的差额以及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数,经评估后下达。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西交校人[2008]14号文)规定,对设置有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严格按照所设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向相应学科投放指标。

三、转评

1.根据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的要求,对于校内工作岗位变动和从校外调入人员引起的职称与所聘岗位不一致的同级别的转评申请,经核定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申请转评。

2.对于有执业资格准入限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若本人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受理申请同级别的转评。

3.根据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在本系列岗位上任职一定年限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理跨系列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

由于学科调整、人员变更等原因,各单位可对基层组、学科组人员提出适当调整建议。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的组成应兼顾本单位各学科专业,人数应为单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基层组名单成员原则上应包括党政第一负责人、各专业德才兼备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学科组建议名单原则上应包括行政第一负责人、各专业德才兼备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

请各单位于9月6日前将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纸质)报学校职改办(九里校区行政楼415),经学校批准后生效。基层组名单和学科组建议名单电子文档发至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