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级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
2021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主线,把牢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唱响“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之歌,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建团百年之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校团委表彰通知,院团委拟对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评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有体现;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在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
5.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集体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已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志愿者,且2021年度累计参与在校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团干部参评条件:
(1)截至2022年4月30日,担任团干部不少于一学期。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21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2)原则上要求学生成绩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3)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3.教师团干部参评条件:
(1)截至2022年4月30日,担任二级团组织团干部工作不少于一年;
(2)在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3)近5年获得过校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已在“志愿四川”平台注册志愿者,且2021年度累计参与在校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加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原则上要求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50%,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在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按要求缴纳团费;
6.从未满28周岁的且团龄在一年以上(即2021年4月30日前入团)的团员中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7.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21年自然年度,2021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坚持程序严格。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合理运用2021年底所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与团支部“对标定级”的结果。
(三)坚持推报规范。各团学组织、团支部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事迹材料。上报材料之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申报条件。各二级团组织请于3月17日(星期四)17:00前向院团委报送以下材料:
1.将优秀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支部-五四表彰”发送至1146800281@qq.com。
2.将校级(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纸质版材料由年级组、团学组织汇总后,提交至X4402谢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奖项评选中,同等条件下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联 系 人:刘 萍 谢欣岑
联系电话:028-66365993、66365604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团委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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