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西交校人[2013]24号”文件要求的安全工作的补充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13年6月25日学校下达了《西南交通大学关于转发< 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要求以及学校第七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决定,现补充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7月25日为校内各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应按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有关安全防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场所、设施设备、重点部位及所属人员开展检查与教育活动。
2.7月30日前,各单位应结合单位职责,对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及本单位的安全检查、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提出书面自查总结交校人事处汇总,人事处负责将汇总材料呈报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3.9月1日前,学校将根据各单位呈报的自查情况组织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对其他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7月3日
来源: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