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室、所、中心及全体青年教师: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中“鼓励新入职青年教师短期或兼职从事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的精神,按照《西南交通大学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工作安排,学院拟开展2013年在我院青年教师选聘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辅导员应聘条件
1.年龄35岁及以下,我院教师岗位的在职青年教师。
2.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任务。
二、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与岗位待遇
1.兼职辅导员每人管理120名学生,原则上实行坐班制,每周坐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天,入住学生园区。
2.兼职辅导员工作职责,按照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专职辅导员(带班+专项工作)《岗位任务书》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执行。
3.兼职辅导员岗位待遇按照《青年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予以实行。
来源: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