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决定对我院所有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在内审环节实行新的审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内审论文的要求
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进行博士论文外审之前15日及以上时间,提交2本博士论文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用于内审。提交的论文文本中须隐去博士生本人和指导教师姓名。
二、 内审组织及审核
由我院学位分委会相关委员(若导师为分委会委员,应予以回避)指定学院内本领域2名专家进行匿名审查。内审专家须对论文学术水平、创新性、应用价值、论文质量等给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论文是否可送交外审给出结论。
三、 对内审论文的处置
经过内审的论文,须2名内审专家全部同意送交外审,方可提交研究生院安排外审。
对内审未通过的论文,博士生须根据内审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整改论文。整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重新提交内审。对重新提交内审的论文,其内审专家由学院分委会确定。
如学生对内审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导师同意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土木学位分委会提交书面申述,对申述的处置由分委会集体决定。
来源: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