翳唐山,灵秀钟;我学院,声誉隆。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在离校前必须办理以下相关手续:1、本科时办理过展期协议的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时,请参见扬华素质网学生处公告《关于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的学生再次进行还款确认的通知》(2011.3.3)http://www.yanghua.net/WebSite/StudentOffice/ShowNews.aspx?Id=1593);2、未办理过展期协议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如果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须签署《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如果当年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无经济能力还贷的,还须签署《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书》,且10月1日前必须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学生入学信息确认表》邮寄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展期协议视为无效。
请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按照以下几个阶段认真做好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
1.4月25日至5月6日——学院组织填写阶段
学院组织同学登录扬华素质网,认真填写个人毕业信息和还款确认信息。学生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关内容认真填写,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2.5月9日至5月13日——学院审核阶段
学生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学院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老师对照学生合同和向学生本人确认等形式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提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并电话告知。
3.5月16日至5月20日——学生处审核阶段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院提交的毕业生信息及还款确认书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后通知学院进入打印签署阶段。
4.5月23日
来源: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