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非毕业年级本科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开始2011-2012年度“广州助学基金”受助贫困大学生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人数和标准
2011—2012年度“广州助学基金”共资助我省民族地区就读我校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11名(含峨眉校区2名),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我院有1个推荐名额。
二、申请条件
1、从“三州十县二区”考入我院就读的非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州十县二区:阿坝、甘孜、凉山三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雅安市石棉县、宝兴县、汉源县;宜宾市兴文县)
2、2011-2012学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品行良好,学习努力,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未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来源:苗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