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
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2013年西部计划工作总体安排,4月16日-5月30日为今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为认真做好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科学设定选拔标准,调整招募选拔方式
(1)选拔标准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2)选拔方式
服务省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强化服务省项目办招募工作职能,鼓励服务市(地、州)和服务县参与本省高校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各招募省继续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学生的选拔工作。报名学生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其中至少选择1个高校所在地原对口服务省),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上限和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全国项目办规定的实施规模、本省延期服务志愿者人数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派遣人数,确定本省本年度招募人数,并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省份项目办协商确定相应的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以西部服务省实施规模的10%作为调控指标,根据其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增加或削减其下一年度实施规模。
2.严格执行选拔流程,整体推进有关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26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各服务省于5月29日前根据报名本省的学生情况与相应省份协商确定对应的招募人数并分配服务岗位。招募省项目办于6月7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8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21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6月26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3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各服务省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22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一: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二、工作要求
1. 积极适应招募方式调整,明晰工作职能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招募方式的调整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服务省项目办要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实施规模及学生报名情况及时与招募省项目办沟通协商,及早确定各省招募人数。各级项目办要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体检、
来源:我院分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