翳唐山,灵秀钟;我学院,声誉隆。
校内各单位:
近日接到成都市< 关于贯彻《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通知(成人发[2013]223号)。
由于本次社会保险政策变化较大,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周知聘用人员(含社会用工)、2012年1月1日新进校人事代理等在成都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并按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上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工资总额)。
特此通知
社保中心
2013年12月12日
来源:彭云